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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谨防“温情”陷阱
编辑:邓州楼市网   2005年05月22日12:01   来源:邓州楼市网  

陈小姐走进新买的金欣公寓二手房中,吓了一大跳,上周买房时还看到的煤气灶、沙发、床、衣柜、鞋柜、电脑桌、窗帘,统统不见了踪影,打电话给中介公司,经纪人也大吃了一惊。“太狡猾,真是太狡猾了”,陈小姐气愤地说,“当时就是说除了几个大件外,什么家具家电都送给我,我想想还比较合算,就不再还价,没想到他们会这样刻意骗人。”

记者了解到,陈小姐购买的是城西金欣金寓一套45.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30万元,一切税费由陈小姐承担。当时陈小姐去评估公司评估的时候,评估师也觉得价格有点高,后来听说大部分家具家电都包括在内,觉得还可以。陈小姐也是考虑到自己单身一人,买个基本上精装修的房子,只要再花点小钱稍微装饰一下就可以入住,再加上为避20%的所得税,要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办出手续,所以就没有还价,爽快地签了合同、付了钱。

代理这套房子的经纪人说,当时卖方说大部分家具家电算是送给陈小姐,她还多留了个心眼,在合同上注明交房时留下空调、热水器、床、沙发等家具、家电。陈小姐当时也是觉得既然是赠送的,与卖方———一对做外贸的年轻小夫妻聊得也比较开心,就想没必要这么小心眼,一一再去列明,所以很多柜子、桌子什么的就没写上去。没想到卖方会做这种事情。不过公司这里还留着1万元的交房保证金,至少合同上注明的东西都要还回来,不然陈小姐不签字,卖方就拿不到这笔钱。

二手房买卖中,是不是有卖方会处心结虑地设下这样的“温情”陷阱呢?记者询问了杭城几家大型中介公司,发现都有过类似的不愉快。一种情形是在特别急的情况下签的约,双方客户又谈得比较好,一些细节问题就忘了约定;另一种情形是从谈价格到交付,二手房价又涨了,有些卖方心里就不乐胃,原来承诺要送的东西就全部“赖掉”了。正规公司一般都注重补充协议的签订,把正规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下来,口头的承诺都要转化为书面形式,才能保证没有差错。另外,会尽量多留些保证金在最后交割,以保护受损方的利益。像金丰易居,就有12类补充协议,涉及到提前拿房款、室内家电转让、净到手房款、解按揭、房款未结清前提前办证、物业设施移交、自行交割等各个方面,确保买卖不出差错。

在这里,记者也提醒大家,买房子时切莫被“温情”所迷惑,谈价格的时候要把一切因素都考虑进去,赠送的东西如果价值比较高,直接影响到购房决策,还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下来比较好,因为口头约定毕竟是靠不住的,在合同上“白纸黑字”才最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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