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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收费”房产中介现身甬城
编辑:邓州楼市网   2005年05月22日11:35   来源:邓州楼市网  

  记者程旭辉

  宁波晚报讯通过中介买房要付中介费,而通过中介卖房子则无需承担任何费用,这是目前宁波房产中介业的通行做法。然而今天新开业的一家中介却“冒天下之大不韪”,宣称如其代理的房子成交,房东也得付出和买家同等金额的中介费。

  目前宁波房产中介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总房款10万元以下部分收1.6%的中介费,10万元以上部分收0.9%的中介费。一套房子成交后,这笔中介费由买家全额承担。但这家名为“中原”的中介机构其收费标准却是,不但买家要支付和现在一般中介机构相同的中介费,卖家也得交和买家同样金额的中介费用。

  这样一种“收费模式”是不是允许?市建委房交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对于房产中介服务费的收取问题目前没有具体规定,由市场自主操作,只要最后在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就行。

  “中原”从香港总部调过来的负责人陈晖称,香港、上海、杭州等房产中介都实行“双向收费”,惟独宁波是个例外。房东托房产中介卖房子,中介方也为其提供了服务,向房东收取中介费很正常。

  那么“双向收费”模式能为宁波房产中介市场接受吗?不少市民认为,这种收费模式在宁波很难成功。“如果我有房子要卖,肯定不会交给要向我收中介费的中介,我给中介提供房源已经是在让他们赚钱了。”一名市民如是说。宏基房产琴桥分公司经理应丽君也认为,在市场上只有一家“双向收费”中介机构的前提下,房源一般会流向“单向收费”的中介。

  但也有业内人士对“双向收费”模式表示了认同。21世纪立得副总经理王晓云认为,从当前的楼市形势看,中介“双向收费”应该是一个大趋势。在以前房子不愁卖、房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中介从促进供应的角度考虑,不敢向房东收费;而现在宁波的楼市已有供过于求的势头,采取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平摊的“双向收费”模式,可以促进需求、增加成交量。但他对“中原”目前的收费模式前景不看好,“中原”现在不减买方的中介费,这对成交没有帮助。

  “中原”对其收费模式的前景则很有信心。陈晖放言,两年之后他们的收费模式不但会被市民接受,也会在宁波房产中介市场普及。“中原”已作好了长期开拓宁波市场的准备,目前开出的第一家店面的租赁合同就签了三年,陈晖说他们亏得起。

  据记者从网上查找到的资料显示,“中原”背后的母公司是香港最大的华资地产代理机构———中原地产集团。而据国内权威的房地产杂志《新地产》日前发布的“2004中国地产顾问100强排行榜”显示,“中原”在国内的年销售额高达358.53亿元,位列全国房地产顾问公司100强之首。(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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