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入楼市已经成为监管严打的重点,在高压之下,提前收回违规流向楼市的信贷资金案例已经出现。3月9日,有部分北京地区银行业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称,目前北京辖内的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在遵照《个人贷款提前到期告知函》对违规流向楼市的信贷资金进行回收,要求客户提前进行返还。分析人士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再一次强调房住不炒和“三稳”。未来,不仅是北京,全国各地区的信贷监管强度都会进一步加大。
一位北京辖内银行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自去年开始,监管机关就进行了定期抽查,调取资料筛选出账户有异常的、可能存在问题的情况,查出来这些客户实际上是将消费贷款流入了楼市和股市,在监管调查后,银行就会采取相应的手段,依照《个人贷款提前到期告知函》进行后续处理。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称,银行是要求信贷资金用途存违规的客户进行提前还款操作,客户按照要求返还即可。银行并没有将客户划定为过失错误,也没有纳入征信。该人士同时指出,《个人贷款提前到期告知函》本身并不是因为贷款流向楼市、股市而产生的文件,而是正常的业务要求。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收回违规用途贷款款项是一直存在的银行规定,而近来各地关于经营贷和个人贷款违规改变用途的监管明显趋严,这项规定便被严格执行了。另一方面,可能也正是因为相关的行为并不十分普遍,银行才做出收回违规贷款的决定,及时通过实际动作释放监管信号,进一步阻断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其实早在1月底,北京银保监局就发布消息称,已注意到近期出现的“部分购房者为填补房屋交易资金缺口或进行套利,挪用消费贷、经营贷资金作为购房款或‘过桥’资金”等相关舆情,并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
北京银保监局同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对于银行因经营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对利用信贷资金购房的消费者来说,被查到无疑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彼时就有银行业个贷部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如果被查出来违规贷款,贷款肯定要收回的,同时还有可能追究其他责任”。
而将违规贷款提前收回,北京地区不是个例,近日另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地区亦要求客户提前还款,目的是对违规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流向楼市的借款人的惩戒。“政府工作报告再一次强调房住不炒和‘三稳’。未来,不仅是北京,全国各地区的信贷监管强度都会进一步加大。”陶金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