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经济日报)
个别城市房价稳中微涨
2021年1月,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与上月相比价格上涨的城市有53个。二手住宅方面,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环比涨幅较为明显。
伴随市场的变化,一段时间以来,杭州、北京、深圳、江苏、江西、上海等地均出台楼市调控政策,举措包括防止假离婚取得购房资格、打击违规冻资、围堵经营贷、上调房贷利率等,主要是打击与抑制市场上投机炒作行为。
从“十四五”规划建议,到2020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多次表态,均释放出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的信号。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国家将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妥实施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政策工具箱。
地方政府连续出台调控措施,不断释放房价一旦上涨调控措施必出台的信号。同时,调控政策在不断打补丁,未来,调控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将不断提升。
金融和信贷调控本轮重点
“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说,当前我国金融化程度过高,表现在银行信贷投放中房地产占比高,房地产企业负债率过高,居民家庭负债率增长过快。
从去年下半年至今的房地产调控,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出台了更多金融和信贷政策。
2020年8月,住建部等部门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三条红线”(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房企的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房企的“现金短债比”小于1)成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重要规则。
2020年底,央行和银保监会出台《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旨在将房地产领域的金融杠杆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各地也通过对信贷政策的调整,加大了对购房资金的监管力度。业内人士普遍预计,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战场转移到金融信贷领域,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加强对购房资金监管将有效抑制投资客入场并对市场看涨预期起到平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