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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源防不胜防
编辑:邓州楼市网   2005年01月15日11:52   来源:邓州楼市网  
在北京1600万人口中,每年大约有260万左右的人,由于工作不稳定、收入不多等多方面因素而需要租房居住。然而,目前在北京从事经营的6000多家房屋中介中,有执照和资质的正规公司仅1500多家。作为房地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中介行业普遍存在的管理混乱、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成为制约北京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随着北京房地产业迅猛发展,一个庞大的房屋租赁市场业已悄然形成。今年以来,虽然北京市房管部门加大了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规章制度,但就目前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现状而言,仍有为数不少的非法房屋中介利用非法手段谋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混乱状况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虚假房源防不胜防

    “黑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蒙骗刚来北京的外地人,或是骗那些租房心切的人,您想想,五六百元就能租到在二环或三环边上的房子,这种事可能吗?”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11月26日下午,记者从西直门步行到北三环蓟门桥,一路上发现在每个小区门口的墙壁上、路边的电线杆上以及公交车站的站牌上,都张贴有租房的广告。在蓟门桥附近,记者试着拨通了一则题为“只要你过的比我好”的租房小广告。“对!一居室,每月800元,家具齐全。”记者随即赶到了约定的地点——政法大学北门对面的蓟门里小区,终于在一套三居室里见到了电话中的年轻男子,待租的房子里狼藉一片,很久都没有人住过了。“不是说一居室吗?怎么成了合租单间了?”记者问道。男子不耐烦地回答,“这和一居室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和别人共用一个客厅吗!”他告诉记者,这样一间房房租每月1200元,房租最少是交三个月的,还有一个月的押金,水电费先交三个月的每人每月按25元计算。

    “黑中介在广告上提供的房屋信息,主要是从各种报刊上的出租房屋广告中相互摘抄,大都是子虚乌有。收取看房费后,他们就会百般刁难,由此反复多次,顾客多半没有耐心而主动提出放弃。原来我们也不信,但接二连三地被中介骗了好几次,现在也久病成医了!”一位留京工作人员无奈地向记者诉说。

    11月27日,一位留京工作人员贾某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被黑中介蒙骗的遭遇。今年5月,贾某来北京找工作,通过报纸找到了丰台区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提出想看看广告中的房子。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告诉他,如果想租必须先交200元押金,不满意还可以退款。贾某交了200元看房押金,后来的几天,业务员又带着他接连看了三处房子,但不是房东的要价太高,就是房子太旧,总之都不满意,无奈之下他提出退款。但中介公司马上翻了脸,拒不退款,理由是已经提供了房源信息,完成了服务。由于当时他正是找工作,经不起一拖再拖,200元看房押金也就″顺理成章″地被黑中介据为己有。

    据调查,像这样靠着虚假的广告信息招揽顾客,以“低价”、“退款”等承诺吸引客户,然后以不断刁难的方法,将一无所获的消费者的钱据为己有,是那些中介公司的常用手段之一。他们凭借着掌握与客户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不仅不起沟通信息、牵线搭桥的作用,有时反而有意截留信息、切断信息,甚至制造虚假信息,以此瞒骗客户,获取非法收入。

    合同陷阱不择手段

    “他们为了赚黑心钱不择手段,从我和他们打电话的那一刻起,就中了他们设计好的连环计了。但是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租期还未到的房子已经又被租出去给别人住了,而且所有的东西也不翼而飞,我找律师和他们交涉,但他们早就在合同里做好了手脚,我现在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了!”一位在北京做生意的张先生愤怒地向记者讲述。

    张先生由于家距离上班的地方太远,就通过一家知名的中介公司租了一个两居室,谁知道刚搬进去的第三天晚上,一个陌生人就敲门闯了进来:“你们是怎么进来的?我的东西呢?”经过交谈,张先生才知道,这位姓苏的先生是这间房子原来的房客,从深圳出差刚刚回来,走了半个月却发现房子已经易主,自己的买的家具什么的也没有了。苏先生的租期还没有到,就被中介强行入室把房子收回了,而苏先生去找中介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及时交付房租,并且没有配合看房,他们有权按合同规定的收回房子。后来,苏先生在电话中告诫张先生说,我找了律师去和他们交涉,他们的态度十分恶劣,你们要小心呀!

    有了苏先生的悲惨遭遇,张先生每天都不能安心地工作。一天中午,张先生接到一位姓钱的女士打来电话说,她是房东,苏先生把情况告诉了她,她准备过来看看。当张先生和钱女士见面后,房东钱女士出示了房产证和相关的合同,令张先生感到不安的是,和中介签合同那天与他通电话的“房东”根本不是钱女士,而且中介与钱女士签合同的公司与自己合同上的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是一家。

    有了前车之鉴,张先生更是处处小心,谁知道刚刚住了两个月,中介就打电话要求张先生要么立刻搬走,要么马上交钱。理由是有新的客户要长时间的租住。张先生担心哪天中介也会破门而入,就匆匆忙忙地搬走了。后来张先生与中介公司多次交涉,要求清退余款,但至今没有结果。

    正规中介还需规范

    “一个本应该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行业,一个大家都应该依靠的行业,就这样倒了品牌、垮了下去。这两年北京中介席卷款项、坑蒙拐骗的事情层出不穷,把这个行业搅得乌烟瘴气,现在大家都像防贼一样防着中介,无论是租方还是出租方,总习惯把一句话挂在嘴边,那就是‘中介免谈’,以后即使想正经做中介的人,恐怕也会遇到很多困难。”一位业内人士激动地告诉记者。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数据表明,仅2004年上半年因受非法中介坑害而接到的投诉,就达到了1621件。此外一些房屋黑中介选择挂靠在正规的房屋地产公司,却不按正规的运作方式来营业等现象大量存在,这种挂靠在合法大中介公司披着合法外衣却干着非法勾当的中介公司不在少数,他们大多声称不收中介费,而是采取“押1付3”的付款方式,轻松得到4个月的租金后,在房客租房期间,他们再百般刁难、逼迫房客搬出,用“切房客”的方法来实现赢利,并在租房合同中,大玩文字游戏坑害消费者。

    为规范房屋中介市场,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今年上半年出台了《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须委托银行收、付租金的暂行办法》,规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北京市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租金代收、代付委托协议,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并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

    然而,似乎没有多少中介机构把这个规定当成一回事。11月28日中午,记者走进了位于朝阳区的一家中介公司分店,一名业务员很热情的接待了记者。交谈中记者了解到,正规的中介公司是经过工商和房管部门注册并核准后,才能营业的,看房费是免收,如果客户看房成功,他们只收取一个月的房租为中介费,当记者问到如何交纳房租的时候,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一般都是‘季付’,如果是‘半年付’或者‘年付’还可以便宜一些。如果是我们代理的房子,房租直接交给我们就行。”无独有偶,记者也走访了另外几家大型中介公司,得到的答复:“根本不需要那么麻烦,也没有几家中介这么干。”记者所暗访的这几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在网上公布的正规中介经纪机构尚且如此,那些黑中介就更不用说了。(文/李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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