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其中增长最快的就是住房公积金,但住房公积金主要在垄断行业和高收入者手中,低收入行业和普通职工却没有平等受益,这进一步带来了收入分配的不公。
651.58万——10万,这是北京市2015年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人数和实际惠及的房贷人数,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现象呢?
以北京为例,前些年不少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有能力建房或从有关方面分配到房源,能够让职工的住房有保障或是分配到福利房。目前这部分单位及其职工继续上缴着住房公积金,享受这住房公积金的待遇却不需要再买房。
现实的问题是,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很多民企存在经营和生存压力,已无力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的一方表示,收入高的或中等以上的,有房的有公积金;收入低的,没房的反倒没有,进而扩大了收入和财产分配不公的差距。而主张不能取消的一方则指出,根据《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也是每个人的辛苦钱血汗钱,如果取消,如何赔偿?这关系到民生和百姓的根本利益。
对于是否取消住房公积金的争论也甚嚣尘上,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大家能做的只有考虑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有没有妥善处理,自己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