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电业局发出的《欠电费停电通知》,12家物业公司老总聚首天下城,商讨对策。6家物业公司接到通知在昨日的碰头会上,记者见到了3份《欠电费停电通知》,分别是发给河南思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国基置业有限公司和西站路住宅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欠费最多的有90949.82元,最少的有16850.4元,缴费的最后期限是近两天。其中一份发给河南国基置业有限公司的通知上说,“请贵单位于12月1日12时之前到郑州市电业局郊区分局缴清电费。否则,根据‘电力法’‘合同法’中有关规定,我局将于12月1日12时对贵单位停止供电。”有的通知甚至提到“停电后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你户负责。”截至昨日下午6时,该开发商所开发的小区尚未停电。同时,接到停电通知的还有丰乐花园、五环村小区、燕归园。一旦停电,受影响的居民将达几千户。据物业公司介绍,这些小区没有按时缴电费是因为没有代收票据,并且电业局既不提供发票,也不主动向业主收取所致。
“对供电局的这种行为我们表示愤慨。他们没有考虑广大业主的利益,对于可能出现的局面,他们必须负全部责任。”在昨日下午的碰头会上,天下城物业公司老总罗超代表同行表态。开物律师事务所的申继东分析了其中的法律关系,水电供应单位与业主是特殊的买卖关系,只能相对性地约束;物业公司没有受水电部门委托,不具备代理关系,无需提供水电费代收业务。市物业与房地产协会秘书长武凤翔认为,不管怎么说,物业公司提供代收服务,就要有报酬。至于供水电部门能否实现远程抄表、抄表到户,这都不能成为物业公司要提供无偿代收服务的理由。水电供应单位利用垄断优势,为老百姓服务是应尽的义务。希望水电气暖四大行业能和物业公司进行有偿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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