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郑州市物业协会召集20多家物业公司共同商讨决定,要在2005年之前甩掉替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收费的“包袱”。对此,水电等单位认为物业公司此举莫名其妙。而有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罢收后总得有人来收取这些费用。
据郑州市物业协会秘书长武凤翔介绍,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水电气暖等费用必须由提供服务的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但目前这些费用大都由物业公司代收,再向水电等企业集中缴纳。
武凤翔说,其实物业公司也不愿意这样,一来物业公司代收从未获得过任何报酬,二来物业必须全额缴费,否则会被停水、停电、停气等,而常有业主不理解物业公司而拒缴费用,造成物业公司被动垫费亏损。他告诉记者,仅此一项郑州物业公司每年发生的亏损少的1.2万元,多的达120万元。
一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代收费,物业还可以向业主开具免税的代理发票,但现在地税方面已不再提供代理发票。“这意味着以后物业公司再替水电气暖等企业收费的话,必须缴纳5.5%的税,那物业公司就赔大了!”这位负责人说。记者就此向郑州市地税局求证,被告知代理发票不再提供。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本来就应该谁服务谁收费,此举只是矫正过去错误的做法。
“我们已被逼到死角,”武凤翔说,“不得不采取行动,回到法律给我们限定的本来的位置上去。”经过讨论,20多家物业公司达成一致:联合郑州市所有物业企业向政府反映,同时向相关单位交涉,将对水电气暖等费用采取集体罢收行动,时间可能在2005年到来之前。
对物业公司要罢收水电气暖费用,郑州市电力公司宣传部的胡宏伟称,公司也想一户一表向最终用户收费,但目前他们收取电费直接对应的是小区开发商的总表,物业公司要罢收电费,不过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矛盾。郑州市自来水公司营业处负责宣传的王女士称,公司本来就没有委托物业代收费用,如果他们不收了,那他们应该给业主个交代,让业主办理一户一表改造。
对于物业罢收水电费,市民王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收费毕竟比较方便,如果罢收过程和相关部门衔接不好,可能会给业主日常生活带来影响甚至会造成不便。而市民王女士则认为,这些费用总得有人来收,物业不收了,那就得水电气暖等单位自己来收,“总不能让我们有钱没地儿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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