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发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为贯彻条例的规定,我部于2000年2月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在全国对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实施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为了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我部于1997年下半年开始在合肥、武汉、福州等城市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试点。通过试点,取得了显著效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后,我部立即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审查的程序、审查机构的资质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成立了审查机构,其中有的审查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的中介组织,有的审查机构是经批准的骨干设计院。
开展施工图审查情况表明,凡开展此项工作的地方,勘察设计质量明显提高。经审查的工程没有再出现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合肥市自1997年以来共审查2830个项目,其中超过半数的项目因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而进行设计修改,174个项目因存在严重隐患而重新设计,从而杜绝了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1998年湖北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中,发现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项目约占检查总数的30%左右,而武汉市经过设计审查的项目没有不合格的。武汉市今年上半年共审查291项工程的施工图,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高达4000多条,其中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约占10%。福建漳州市今年上半年共审查勘察项目108项、施工图设计项目148项,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1100条。实践证明,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是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有效措施。如果不审查,上述建设项目中质量隐患将长期存在,一旦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将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对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的问题是施工图审查的费用得不到解决。
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政府公务员难以承担,必须委托专职的审查机构承担,这也是国外通行的做法。必要的经费是开展审查工作的前提。由于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多数审查机构难以维持正常的审查工作。武汉市的施工留审查工作也因此一度中断。合肥市的审查机构几年来一直无偿开展施工留审查,所需资金由市建委等部门筹措维持。迄今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收费办法,这已成为制约此项工作的瓶颈问题。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规范审查行为
我部将对各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情况进行调查,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审查行为。
(二)对专业工程施工图审查进行调研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如何开展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长期以来,各专业工程的设计,从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均有一套审查制度,审查主要是针对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及投资效益,而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安全、公众利益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内容的审查却一直是个薄弱环节。近几年,专业工程也出现一些质量事故;另一方面,一些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繁多、施工图复杂,有的涉及设计单位的专有技术,如何审查也是个难点。因此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意见。
(三)尽快协调解决施工图审查取费问题目前全国施工图审查取费问题尚未统一解决。为推动审查工作的开展,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技术咨询中介服务性质,先行出台了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但因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尚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解决审查收费问题。施工图审查工作属于技术咨询服务,审查机构是独立法人的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因此我部将与国家计委协商,按照技术咨询服务取费的原则,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施工图审查收费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费用由建设单位从建设项目概预算中列支,以使施工留审查工作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请审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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