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由谁来建?谁来管理?又将使哪些人受益?我省年初提出的保障房项目能全部如期开工吗?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谈月明。
记者:为满足更多百姓的住房需求,今年我省有哪些举措?要实现什么目标?
谈月明: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我们的主要工作包括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强对商品房市场的监管等,但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无疑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抓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为满足更多百姓的住房需求,我省今年全面实施了“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即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城市旧住宅区和独立工矿企业以及国有林场等危旧房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等其他政策性支持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初步估计,至少将惠及10万户住房困难家庭。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地的精心组织下,“1313”工程目前进展顺利,年底前一定实现全部开工的预定目标。
记者:住房保障工程在土地供应及资金投入等方面,有没有切实的保障?保障房具体由谁来建?谁来进行日常管理?
谈月明:保障房主要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公共租赁房等。我省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要优先供应,一般不低于居住用地的10%,并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下达。
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也很明确:一是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以上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以上提取;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三是财政预算安排及其他资金。
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城市人民政府具体落实。目前,保障房的投资主体是各市县政府财政,但有的地方如杭州等城市积极探索吸引不同投资主体来共同建设保障房,更好地推进了保障房的建设。保障房由各地政府统筹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市县制定实施。
记者:相信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保障性住房将能使越来越多的百姓改善居住条件。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保障房建设将使哪些群体受益?
谈月明:由政府主导建设的保障房,将使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直接受益,具体的准入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根据申请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及收入水平等制定。
至2009年底,我省累计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了近35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前一年实现了“两个基本”,即:基本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
目前,全省累计完成旧住宅区综合改造1051万平方米,累计新开工建设农民工公寓和人才公寓230万平方米。
到“十二五”末,全省将基本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基本满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要;逐步实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之间相互衔接和融合,全省累计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到城镇家庭总户数的20%左右。
记者:今年以来,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采取了多次调控。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省有哪些具体举措?
谈月明:今年以来我省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指向非常鲜明,那就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出台并实施了多项政策,包括在全国率先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等。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六个突出”,即:突出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今后三年目标任务;突出预售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突出政策刚性,进一步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突出土地调控,进一步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突出住房保障,进一步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突出落实责任,进一步确保调控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