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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编辑:邓州楼市网   2002年01月23日00:00   来源:邓州楼市网  
 
  注意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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